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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如何变更成为新的承租人?
公房原承租人过世后,如果需要变更承租人的,应当由同住人协商确定新的承租人。如果同住人协商不一致,那么承租人一般来说由物业依法进行指定。那么,原承租人死亡后,承租人变更应当遵从怎样的程序?如果对物业指定的新承租人不服,又该如何救济?
公房内没有户口,一定不是同住人吗?
与公房相关纠纷中,讨论最多的就是共同居住人,简称“同住人”。众所周知,同住人一般要满足户口在册这一基本前提条件。那么,如果在公房内没有户口,就一定不是同住人吗?
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在实践中,订立“阴阳合同”的情况层出不穷,尤其是在房屋买卖中,买卖双方通常制定“阴合同”作为双方实际履行的依据,同时制定“阳合同”以虚构的价格实现减少税款或获得更高贷款的目的。
同为公房原始受配人,为何不能均享动迁利益?
与公房相关纠纷中,有一个概念叫“原始受配人”,尤其在公房动迁纠纷中,时常会提到这个概念。那么,何为原始受配人?公房的原始受配人一定享有动迁利益吗?什么情形下可能丧失公房居住权、不享有动迁利益?
公房内没有户口,为何也能分得动迁利益?
公房动迁,想要分得动迁利益,一般来说户口在册是前提。为何公房内没有自己的户口,最终却分得了动迁利益呢?
儿媳离婚后不迁户口,能分动迁利益吗?
婚姻关系结束,前儿媳本该将户口迁走,却一直保留在公房里,动迁时还能分利益吗?
与中介签独家代理协议,如何避免被坑?
卖家需要注意,“独家代理”在省心省力的同时,往往也伴随着不菲的佣金,以及单方解约需承担的高额违约金。
承诺放弃公房居住权,能分动迁利益吗?
原则上知青及子女回沪享有公房的居住权,符合同住人资格,有权分得动迁利益。如果迁入户籍时明确承诺不享有居住权,还能分动迁利益吗?
律师说法:房屋采光权被侵犯的维权思路
“相邻采光、日照纠纷”近几年较为常见,由此也引发了一系列法律问题。比如新建的高层建筑遮挡了自家房屋的采光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构成侵权又该通过何种途径维护自身权利?
律师说法:知青回沪,能否享受动迁利益?
原则上知青及子女回沪享有公房的居住权,符合同住人资格,有权分得动迁利益。但兄妹同为知青回沪,为何不能同分动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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