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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5日,扬远王扬律师参加东方有线零频道(上海电视台纪实频道)《我要找律师》节目的录制
    2016年3月5日,上海扬远律师事务所王扬律师参加东方有线零频道(上海电视台纪实频道)《我要找律师》节目录制。
    节目录制过程中,张先生来电咨询:多年前张先生父亲的老房子拆迁所得一套安置房,当初全家一致同意给家庭条件比较困难的张先生一家居住使用。由张先生作为承租人,其一家三口共同居住使用。后来张先生出国打工,老婆儿子留在在国内。去年结束打工生活回国后发现,老婆背着他,冒充其签名,把使用权房子买成产权房,然后又过户给了自己的姐姐。现在老婆提出要和他离婚,并声称卖房款都被他已经成年的儿子花掉了。现在张先生无家可归该怎么维权?
    李小姐来电咨询:李小姐与先生于2010年结婚,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两人名下。当时房价200万,男方家里出了90万,李小姐家里出了40万,两人贷款70万。后因两人性格不和婚后矛盾不断,李小姐准备离婚。现在房价市值上涨了将近200万。男方认为当初购房时自己家里出的钱多了50万,不能平均分割,应当按出资比例来分。如果房子的事情谈不成,就打官司。房子从法律规定上到底该怎么分?
    孙先生来电咨询:孙先生是一处使用权房的承租人,一家三口居住使用二十多年了,三人户口也在该房内。上世纪90年代,孙先生在外地未成年的外甥户口迁入家中,但人一直没有回来,仍旧在外地生活工作。后来孙先生一家另外买房,该房空关。现在该处公房面临拆迁,他外甥听说拆迁的事后,突然从外地跑回上海住进房子里不走了,说要分一半补偿款。孙先生想问:外甥是否有权住在这套房子里?买下公房产权是否真的能够在拆迁中多得20%?如果想买下公房产权提话,需要和外甥商量吗?我们该如何维权?
    对于他们提出的问题,王扬律师都进行了耐心的帮助和解答,咨询人的问题都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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