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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竟被偷天换日,王扬律师助其维权
    今天的《律师宅急送》中,委托人是听众胡小姐,需要栏目组推荐律师为她的精神有残疾的伯伯名下的公房使用权被侵害一事提供法律帮助。
    胡小姐的爸爸一共兄弟三人,伯伯1998年被确定为精神残疾,监护人是胡小姐的爸爸,伯伯名下有一套使用权的公房,胡小姐的爸爸和伯伯一直共同居住在这套公房内,照顾伯伯生活起居十几年。2012年10月伯伯去世。在料理后事时发现,这套公房的承租人已经在2009年期间变更为胡小姐的叔叔。这个叔叔十几年来从未登过门,也从未照顾过伯伯。现在找上门来,要求胡小姐的爸爸搬出房屋,自己入住。气愤至极的胡小姐一家人,决定寻求法律帮助。为此,栏目组联系了上海扬远律师事务所王扬律师。
    根据胡小姐的讲述,她叔叔十几年来几乎没有和胡小姐的爸爸和伯伯有过来往,承租人变更竟然发生在3年前,伯伯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精神残疾,就算是办理变更手续,也需要她爸爸这个监护人代为办理,但她爸爸竟然一无所知。其中一定有问题。
    王律师团队首先前往管理公房的物业公司了调查了解,发现2009年她叔叔是以公房差价交换的方式成为公房承租人的,而她叔叔用来交换的公房竟然位于嘉定江桥。叔叔的工作单位不在嘉定,可以说和嘉定就没有交集。交换合同上还盖有嘉定房产交易中心经办人员的印章。而差价换房的手续,全部是通过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完成的。经查询,这家中介公司已经在工商局注销。顺滕摸瓜,王律师团队又前往嘉定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正常情况下,公房一定有产权单位,也一定会在交易中心有登记备案。但嘉定的这套房屋并没有在交易中心登记备案。交易中心经办人员的印章虽然是真实的,他们确认早在2007年开始就已经启用了新的印章样式,旧印章早已不再使用。
    王扬律师决定实地查看情况,于是前往交换合同上记载的嘉定公房的地址。到现场后发现这里就没有门牌号,也没有居民区,只有几处工厂。调查到此,可以确定,这是一起虚构事实的合同欺诈行为,叔叔利用根本不存在的一处公房骗取了伯伯名下的公房承租权。
    事实真相大白,王律师团队即刻提起了诉讼,要求确认公房差价交换合同无效,取消胡小姐叔叔的承租人资格。法庭诉讼基本上是按照我们的思路和预想进展下去的,审理中对方想和解,王扬律师认为对于这种居心不良且主观恶性比较严重的人,一定要给他们一个教训,而且合同要么有效要么无效,本案根本没有调解的基础,便坚决拒绝了调解的要求。
    最终法院判决合同无效,将公房承租权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依法取消了胡小姐叔叔的承租人资格。判决生效后,已经物业公司指定胡小姐的爸爸为新的承租人。现在已经将房屋产权买下。本案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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