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021-68823283   18516773845
 
2015年11月10日,扬远王扬律师参加FM89.9/AM792东方都市广播《东方大律师》节目《律师宅急送》栏目为求助人在置换房屋时出现的法律纠纷提供帮助
    今天的《律师宅急送》中,委托人是听众潘小姐,需要栏目组推荐律师为她家在置换房屋时出现的法律纠纷提供帮助。
    潘小姐和父母共有一套房屋,希望出售后再购买一套大的。和买主签订了正式合同后,自家也签订了居间协议付了定金。但买家因为贷款原因,导致房款付不了,户过不了,自家购房也面临着不能如期交款。而买方却又把他们一家三口告上了法庭,究竟如何是好?为此,栏目组联系了上海扬远律师事务所王扬律师。
    潘小姐家里遇到的问题很多人都曾经碰到过。家里房子小换大,在出售的同时开始买入。出售当中出了问题,进而影响到了房子的买入。买方轻信了中介的说法,误认为自己可以达到七成贷款,于是按此安排付款计划并签约。在银行没有正式结论前,买方还给潘小姐一家出具了一份承诺书,内容是如果银行贷款没有在某年某月某日前支付到指定账户上,由其先行支付30万元。可能后来买方发现款贷不下来,失去了支付能力,但没有及时告知潘小姐一家,而是采取拖延的办法不做正面回应。再后来买方发来一封律师函要求解约,理由是贷不了款了,购房的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要求退还已付的73万购房款。再后来买方就到法院起诉了。
    王律师团队的应对策略分为两方面,一是马上和潘小姐一家的卖方沟通,相告实情,尽量争取谅解;二是应对买方的诉讼。我们认为买方主张的情势变更并不成立,而且这种做法属于违约,并给潘小姐一家造成了实际的损失。于是我们提出了反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
    双方的请求针锋相对,王律师确信买方没有单方解约权,并且想尽快拿回73万购房款。诉讼所造成的时间拖延对买方更为不利。在王律师团队提出反诉后,买方很快开始了庭外沟通,要求和解,但只愿意赔偿3万元。经过几个回合的庭外谈判,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买方赔偿潘小姐一家15万元,剩余房款在6个月之内归还,买卖合同解除,双方配合办理网签合同的撤销。
    王律师评价:“这件事在我看来,还是一个双赢的结果,买方解约的目的实现了,潘小姐一家损失得到了弥补,继续完成大房的购买。”本案最终圆满结束。
上海房产律师网 | 邮箱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