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021-68823283   18516773845
 
如何做好一份代书遗嘱?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作出的关于其财产及相关事务的安排,并于死后发生效力的一种意思表示,有自书和他人代书两种形式。

当今社会,很多老年人由于健康状况、文化程度等原因,都会选择代书遗嘱的形式。而近来,因代书遗嘱引发的纠纷频频发生,经研究有关案例,结合扬远律师在实践操作中积累的心得体会,我认为代书遗嘱在制作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代书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我国《继承法》第18条对见证人的范围作出了限制性规定。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见证人,包括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在内的与继承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作为见证人。与继承有利害关系的人势必会影响到遗嘱的内容和效力,仅一个见证人的情况下会影响到遗嘱的效力,因此,必须保证两个以上且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并且,见证人必须见证代书遗嘱制作的全过程。

见证人在代书遗嘱的制作过程中,必须全程参与,不得中途退出或者加入。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代书遗嘱都因为见证人没有全程参与代书遗嘱的制作,而被法院最终认定为代书遗嘱无效。

同时,从法律上讲代书人属见证人之一,其实体上的要求当然应符合见证人的条件。不符合见证人条件的代书人书立的代书遗嘱应属无效。

代书遗嘱的制作必须要注意细节,包括遗嘱人和见证人的签字,遗嘱的书写时间等。代书遗嘱之所以产生纠纷,很多时候是因为利害关系人对遗嘱的效力产生质疑,包括是否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见证人是否见证整个过程,遗嘱的代书时间是否存在造假等问题。

比如注意遗嘱上署明的日期,这是任何一种遗嘱都须具备的要件,没有日期的代书遗嘱因不符合法律之规定,当属无效。另外日期是确定遗嘱效力的重要因素,尤其对某一遗产存在多份代书遗嘱的情况,日期就是确定效力的直接依据,日期最后的代书遗嘱才是有效力的遗嘱。

所以,在制作代书遗嘱的过程中,务必注意细节,保证代书遗嘱的形式符合要求,确保其法律效力。 

最后,代书遗嘱的制作过程中,可以采用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固定,确保将来产生纠纷时以此证明见证人全程参与代书遗嘱的制作过程。

扬远律师专注处理老年人遗产继承纠纷,我们用专业知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上海房产律师网 | 邮箱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