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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口罩的律师有话说
律师戴了口罩,依然没有把嘴封上,他们有话对口罩企业说:口罩为别人降低了传染风险,防疫期间口罩生产厂家也更需要防范自身风险。

一、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疫情之下唯有你,口罩生产企业一枝独秀,人家停工你开工,而且还是先打款。为了人人有口罩,为了满足抗疫需要,你不仅召集全员而且临时雇人参加生产,机器设备火力全开,没日没夜三班倒。大批口罩出厂了,大量现金流进来了。但是要特别注意劳动用工的风险。至少四个:
1. 员工假期被召回,算不算加班?
当然算, 记得支付加班工资!
2、机器24小时不停,员工别休息了?
NO!再急也得休息,哪怕是三班倒。累出毛病算工伤!
3、临时招聘员工,要不要签合同?
必须签,不明不白凭什么给你干,想付双倍工资吗?加班了同样要付加班费,而且要同工同酬!
4、临时招聘员工,最后怎么走呢?
签订以完成疫情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啊,帮你实现“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类型,总有一款适合你!
戴口罩的扬远律师提醒您
疫情之下口罩企业有责任、有担当 ,加足马力完成生产。但一定要忙而不乱,听听律师做出的风险提示。

二.产品质量法律风险增加,小心功亏一篑

全员防疫时期,口罩多都用于保障疫区和百姓自防,严把产品质量至关重要。
口罩生产要经过打片、电焊、封口、装箱、消毒等多道工序。你们面对的形势是:“要货多、催货紧、产能固定”。根据法律“人性恶”的观点,这时,忽视产品质量、偷工减序都有可能发生。千万别急着否认,律师只是在揭示法律风险。且记,口罩不是萝卜,泥必须洗干净。专人严把质量关,比平时还要严。刑法里专门有个罪名,叫“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点都不危言耸听!
为此,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现场跟进、现场巡检以及抽检制度,由专人对每个环节进行管理监督,严格把控所有环节,确保产品质量。
为自己,更为他人!

三. 原材料风险增加,小心替别人背锅

扩大产能就会让原材料匮乏。口罩原材料主要包括外侧无纺布、过滤用的熔喷布、针刺棉、鼻梁线、海绵条、松紧带等。各地政府虽然在出面协调解决原材料货源问题,但其中的风险仍需要口罩企业自己防范。
原材料风险主要是质次、质劣问题。
戴口罩的扬远律师提醒您,购买原材料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严格审查供货商资质;
◆二是认真签订书面合同,违约条款不可少;
◆三是认真验货,严把质量关。
口罩出厂,一切质量责任都是你的。千万不要替供劣质原材料的不法厂商背锅!

四. 自主销售,横空出世的额外风险

据了解,目前政府采购并非全部,仍留有余量口罩由厂家自主销售。自主销售自家产品还有风险?是的,而且还是口罩企业独家所有。如果不清楚风险在哪,请试着回答下面的问题。
1、任何个人和企业前来采购,你都能卖吗?
2、采购者自用还是转售?你是需要他们作出承诺,还是事不关己的闭着眼睛卖?
3、你们会签购销合同吗?
4、你的售价定多少?
5、你会让货款打到哪个账户?
6、你会给他们开发票吗?
7、你使用的合同,是否需要增加一些条款,来为企业防范风险,保护自己?
8、如果购买者拿到货后,坐地起价对外转售,你的企业会承担什么责任?你该如何规避这样的法律责任?
戴口罩的扬远律师提醒您:
在批量进行口罩销售时,应当合理定价、签订书面合同、控制销售数量,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
关于口罩价格的制定,不少地方政府都出台了相关规定,对其销售价格实施干预。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因此,为避免部分购买者低价购买后再行高价转让,以致企业陷入非法经营之嫌疑,建议企业在自主销售时一定要和购买者签订书面合同,并且控制销售数量,约定购买用途和必要的免责条款
综上,定价不当、哄抬物价或者违法生产不合格产品都有可能使企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会涉及刑事法律风险,企业切勿掉以轻心。
疫情当前,为全国做好保障,口罩企业加班加点生产,以实际行动彰显和诠释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担当,值得全国人民点赞!疫情过后,扬远律师相信国家会有更多的举措来完善经济发展,助力保障口罩企业长期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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