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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在肯德基的滑梯上受伤,餐厅有责任吗?

【案情简介】

七岁的颜宝宝在肯德基的滑梯上摔倒了,造成右臂肘部骨折。颜妈妈很愤怒,认为肯德基的滑梯没有安全防护,是颜宝宝摔倒的主要原因。肯德基餐厅也很委屈:餐厅里的滑梯明确规定了使用方法,也设立了提示牌,餐厅尽到了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没有过错。

【法院判决】

庭审中,法院查明;颜宝宝当天与颜女士一齐到肯德基餐厅,在儿童乐园玩滑梯。视频显示:当日2037分至38分,颜宝宝一人在餐厅内儿童乐园滑梯上玩耍,期间颜宝宝连续三次从滑梯上跑跳下来,并逆向冲上滑梯;第四次颜宝宝冲上滑梯后,试图脚踩在滑梯防护栏边缘滑下时摔倒。颜宝宝摔倒时,颜女士一直站在儿童乐园内,但一度转身背对颜宝宝。

此外,肯德基餐厅儿童乐园内提供的游乐设施系专门针对儿童设计,该设施本身并无安全缺陷或隐患,且在入口处设置了提醒牌,对游乐设施的使用方法和儿童可能存在的意外危险做出了警示和说明,并提醒家长和随行成人在儿童玩耍时进入游乐区在旁照顾儿童,已经尽到了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

最后法院判决本案被告肯德基餐厅已经尽到了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本案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过错,颜宝宝摔倒受伤是其自身行为及监护人监护失职所致,故肯德基餐厅对颜宝宝的损害后果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点评】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判断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以管理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或特定操作规程的要求,是否尽到了善良管理人同类交易情形下通行的注意义务作为衡量的尺度。在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前提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自身行为及监护人监护不力导致损害事实发生的,损害后果应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其监护人自行承担。

因此在此类侵权案件中,最为关键的焦点是,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在本案中,肯德基餐厅已经从各方面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对颜宝宝的损害后果不承担责任。

扬远律师提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应当尽可能地排除场所内的安全隐患,有备无患,方能降低背负侵权责任的风险。

扬远律师团队信仰法律,注重法律职业精神的塑造和培养。我们以案为本,以法为凭,把每一个案件都当成自己的事务而鞠躬尽瘁;我们精心准备、辨法析理,追求每一个案件的公平正义;我们把握全局、专注细节,对法律事务的处理和诉讼案件的代理,一丝不苟、追求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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