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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从天降,岂能一“抛”了之?

天上不常掉馅饼,但从天而降的其他东西倒是不少。

一女子与男朋友吵架,竟从40楼丢出一把菜刀;一个咬过的苹果,砸中3个月大的女婴,孩子重伤;奶奶忘带钥匙,让在家的老伴从7楼扔下钥匙;在自家楼下被烟灰缸砸中,住院5个月,差点成了植物人;14个灭火器连续一周被抛下,砸坏电瓶车,更险些砸到前来查看的车主,竟然是"熊孩子"惹的祸……

近年来发生了一些高空抛物和坠物致人伤害事件,严重的还发生了致人死亡的案件,“头顶上的安全”也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高空抛“物”,你见过什么?

易拉罐、饮料瓶、玻璃瓶、花瓶,纸巾、钉子、鸡蛋、瓜果皮,甚至还有刀具、电脑、洗衣机……总之,没有你想不到的,只有你见不到的。

法律上的“物”一般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是财产关系中最基本的要素。高空抛物中的“物”一般是指能够为人所支配、满足人们需要、可以移动的有一定物质形体的物。

 

高空抛物有多大威力?

据统计,一枚30g的鸡蛋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其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然而,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中,我们看到的是:被抛下的“物”远非一枚鸡蛋那么简单。如果重量远超一个鸡蛋呢?如果被抛下的是一把菜刀?如果楼层足够高?……后果不堪设想。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破解高空抛物难题

《民法典》进一步厘清了高空抛物的侵权责任,第十章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拒绝高空抛物不再是一种倡议,而是将成为法律的一项禁止性规定。 

从具体条文而言,《民法典》关于高空抛物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侵权责任法》的内容,即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还规定了有关机关应当及时调查高空坠物事件的义务,这一点对及时查清责任人、维护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民法典》还明确,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才适用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的规定。

此外,以往在高空抛物案件中,物业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而《民法典》则规定了物业公司等建筑物管理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否则也将承担相应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加强对高空抛物的管理,表明了法律的鲜明态度,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高空抛物,要承担什么责任?

高空抛物是一种违法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重者甚至将承担刑事责任。

第一,面临行政处罚。轻则警告、罚款,重则行政拘留。

第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轻则支付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重则支付残疾或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

第三,承担刑事责任。轻则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重则被判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莫要心存侥幸,否则悔不当初!

 

扬远律师提醒,守住自己的善行,就是守护别人的安全;守住法律的底线,就是守护自己的自由。切勿因一时冲动而付出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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