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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离婚时,股权如何分割?

如今,夫妻离婚时,涉及的财产分割除了现金以外,还有一些其他财产,比如公司股权、股票、债券等,而这些财产也是夫妻财产分割的重点和难点!那么,夫妻离婚时股权一般怎么分割呢?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如果股权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婚前就已经取得并持有的或者婚后约定归个人所有的,则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该部分股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

一、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权

夫妻一方在婚后取得并持有股权的情形下,如果离婚时双方约定持有股权一方继续持股,同时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则只需双方协议并支付完成即可。

如果夫妻双方决定将一方拥有的公司股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另一方的,则必须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所得出资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股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二、夫妻双方均持有同一公司股权

对于夫妻婚后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离婚时股权分割相对简单,因为不涉及第三人。一般来说,离婚时股权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无论出资情况如何,双方原则上均可获得公司一半股权,而对于股权所产生的收益也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与他人投资成立的股份公司,则夫妻二人都是公司股东,通常也不存在向股东之外第三人转让股权的问题,分割时也只需根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对股权公平分割。

扬远律师认为: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身份和地位而在公司中享有的权利,兼具财产权与人身权属性。因此,离婚时对股权的分割也必须关注其人身属性,而不能“一刀切”地将股权当作纯粹的财产进行简单分割。

此外,股权的价值也伴随公司经营状况而处在不断变化之中,需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资产净产值、公司盈亏、红利分配等因素进行分割。

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中,股权的分割是最麻烦的,尤其是一方不参与公司经营的情况下。此外,股权价值的认定也是另一个难题。因此,为了避免一方有所隐瞒,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最好还是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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