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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成了“老赖”,我名下的财产会被执行吗?

夫妻财产问题一直都是社会热议话题,比如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婚前房产的归属、夫妻债务的偿还等。近期扬远律师接到较多此类法律咨询,尤其是关于“老赖”配偶财产能否执行以及如何执行的问题为此我们觉得有必要和大家普及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通常情况下人们会认为,只要拿到胜诉判决便可高枕无忧了,但扬远律师告诉你,现实情况并非如此。比如前来咨询的一位当事人王先生表示,自己满心欢喜拿到了胜诉判决,结果对方迟迟不按判决支付欠款,经查证后才发现,对方名下已经没有任何财产,成了名副其实的“老赖”。此外,他还发现对方妻子名下有数套房产和大量存款,然而,考虑到对方妻子并不是被执行人,担心无法执行其财产,所以前来咨询律师。

扬远律师认为,从相关的案例和法律规定来看,对于老赖配偶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是可以执行的。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执行老赖配偶名下的财产?

1、登记在双方名下,明确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此种情况下可以直接执行财产中属于“老赖”的份额,并不需要追加配偶一方为被执行人,但应及时通知被执行人的配偶

2、登记在配偶个人名下,但在法律意义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可以执行属于“老赖”的份额。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分份额的共有关系该种共有状态体现在夫妻共同财产整体上而非一个或某一部分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因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而改变共有性质。

因此,即使在外人看来老赖配偶个人名下的财产,也可能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债权人依然能够申请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老赖的份额。

3、老赖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下,也可以执行配偶名下的财产。此时需要注意,老赖配偶不是被执行人的情况下,法院不得在执行阶段直接认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同时,申请执行人在执行阶段也不能申请追加老赖配偶为被执行人。如果申请执行人认为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另行提起诉讼,在取得执行依据后,才申请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何执行“老赖”配偶名下的财产

1、如果夫妻双方友好协商共有财产份额,且经债权人认可法院可认定有效然后进入财产处置环节。

2、如果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未达成分割协议或债权人不认可分割分割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提起“债权人代位析产诉讼”,申请法院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待法院确认份额以后,再对共有财产进行处置。

在实际进入财产处置环节具体操作较为复杂对于易分割的共同财产,只要确定了老赖享有的份额,法院强制执行相应份额即可。但是,针对不能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将导致价值极大贬损的财产,是直接拍卖老赖享有份额,还是整体拍卖后保留配偶享有的份额呢?实践中,各地法院存在不同的做法,有的法院在执行共有房产时,为老赖的配偶保留相应份额的拍卖价款有的法院则机械选择仅仅拍卖老赖享有的财产份额。

以执行中常见的房产为例,一般来说,法院很难对房屋进行准确分割,即使强行分割,也会导致其价值显著降低,损害老赖及其配偶的利益。因此,我们认为值得提倡的做法是先对共有房产进行整体拍卖,老赖的配偶在同样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并为保留相应份额的拍卖价款,这样既利于实现执行财产价值的最大化,也保障了老赖配偶的合法权益。

结语: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老赖”配偶名下的财产会否被执行,关键在于其名下财产的性质,只要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不管登记在谁名下,“老赖”所属份额均可被执行,而涉及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切记需另行起诉进行确认。

扬远律师提醒,执行阶段程序复杂,财产线索难以追寻,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避免错过最佳执行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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